9月28日,子公司党支部召开贯彻落实以案促改工作会议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题党课,支部书记于森主持,党支部正式党员、预备党员共23名同志参会。
会上,支部组织委员李志强、纪检委员林渊分别传达领学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公报、自治区纪委十届七次全会精神、全区国有企业以案促改工作会议讲话精神、集团公司关于以案促改专题组织生活会工作方案等文件。支部书记于森详细传达了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李剑同志在集团公司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暨动员部署会议的讲话,领学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他强调,一是各子公司、各部门要牢记告诫教诲,深刻汲取教训,严格遵守“四条底线”,坚决落实“三不”机制,做到警钟长鸣。二是按照集团公司统一部署,扎实开展以案促改专题组织生活会的各项工作,确保党员同志真正收到警示教育,取得以案促改的实效。
会上,支部书记于森讲授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题党课,从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内涵、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历史基础、内蒙古自治区赢得模范自治区崇高荣誉、聚焦主责主业等五个方面进行了深入讲解。通过学习,各位党员纷纷表示,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用切实行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紧紧围绕集团公司“争做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先锋队”的战略定位和改革发展形势,努力为建设自治区北疆亮丽风景线作出积极贡献。